省电影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电影产业政策,促进我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根据《湖北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新建并正式营业的乡镇数字电影院(数据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系所在乡镇建设的首家电影院;所在乡镇具有显著的人口聚集效应,对周边乡镇具有辐射影响,经济实力较强;影院放映厅达到2个以上,座位数合计不少于100个,且所有放映厅均安装使用2K数字放映设备;加入城市电影院线)《乡镇试点电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3)放映场所地址方位图和观众厅座位图;(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相关执照)复印件;
2023年1月1日以来影院安装使用、拥有所有权的先进技术设备(2023年以前符合申报条件但未享受补贴的设备也可申报)。
(3)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执照)复印件;(4)《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正常营业的电影院(营业期间要满一个自然年)。
(1)电影院使用经国家电影管委会办公室备案的售票软件,并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
对全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放映国产影片放映成绩突出的电影院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金额取整到万元。
(2)《奖励2023年度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电影院申请表》(见附件3)。
承诺2024年度在人民院线影厅专线放映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优秀国产主旋律影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2部。服从人民院线的排片安排,有排片任务时平均每天不少于2场,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按照标准完成排片任务。
(2)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执照)复印件;(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具有1个或以上以中国红的墙体主色打造的“红色主题影厅”,座位不少于50个。“红色主题影厅”主要承接日常的公益观影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丰富党员群众文化生活,为广大党员群众送上丰富的精神食粮。申报需要当地电影主管部门推荐。
(2)《营业执照》(或相关执照)复印件;(3)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复印件。
在湖北省注册的获政府立项重点扶持的电影产业基地;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文旅产业示范基地的电影产业园区和影视拍摄基地;已建成的高新技术电影产业项目。
(2)项目情况概况(含项目投资情况、引进情况、近3年经营收入、未来经营计划、社会效益等);(3)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执照)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执照)复印件;(3)放映计划(2025年)。
③编剧授权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④电影公映许可证或电影备案回执单(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①1000-2500字的故事梗概、人物小传和完整剧本,如电影已拍摄完成,需提供影片(MP4格式;分辨率1920*1080);
⑤电影公映许可证或电影备案回执单(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在湖北省备案并全国公映、最终票房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影项目,或从湖北省申报并获得相关奖项(包括: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中国电影华表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国际A类电影节奖项等)的电影项目。
在湖北省注册的电影制片单位,作为影片第一出品方或主要出品方,可以申请资助。
(5)完整影片(MP4格式;分辨率1920*1080);(6)有效电影票房证明(统计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或电影项目获奖证明。
符合条件的电影院、电影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电影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由当地电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省电影局(资助电影创作生产、奖励电影作品播出项目可由电影企业直接向省电影局申报)。
申请资助奖励的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审核等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合规。省电影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开展跟踪检查,对上报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申报材料需按项目申报,项目(一)-(六)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联系人:于松业,联系电话);项目(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联系人:文显华,联系电话)项目(八)-(九)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联系人:刘曦,联系电话)。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申报项目(一)-(七)需在2024年7月3日前申报)。
邮寄地址(务必通过邮政EMS邮寄):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电影处214室,邮编:430064。
附件:1.乡镇试点电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2.影院安装使用先进技术设备申请表